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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七章 诸神混战斗智勇(2 / 2)

没想到的是,这一次,这武器竟然成了双刃剑,既刺伤了对手,也刺中了自己。

四目之中,竟然闪出了爱情的火花。

两人就这样,定定地站在那里。仿佛时空已经不存在。而在这四处一样光华的荧光世界里,真的像是处在时空之中,一切都虚无飘渺,只有两颗相连的心在跳动。

……

胜利总是美好的。

不管是老虎、狮子,还是小猫、小狗,当看着自己的绝望地放弃抵抗的猎物的时候,总是要开心地玩耍一番。

他也是这样。这个诚实、敦厚、老实巴交的家伙,现在正在欣赏着自己的猎物,就如高山雄鹰那样,一只巨爪按住猎物,仰首挺胸,望向天际。只差一跃而振翅高飞,带着自己的猎物回巢了。

雷神被厚厚的雪围困在核心,形成了一颗足有一辆巴士大小的椭球形的巨蛋。

尼玛格勒淡淡地道:“朋友,忘记告诉你了,我叫判官,没错,就是阴朝地府中掌管生死薄的那位。再告诉你一个非常可笑的事情,据说,在高文明的天界,竟然也使用毛笔,真是眉毛都笑歪了。我一直以为毛笔是汉人所发明,没想到极有可能是来自外星文明。说不定,你们汉人所使用的竹筷,也可能是一项神来之物。你说搞不搞笑。”

当然,他是不可能得到答案的。

所以,他继续自顾自地说下去:“知道吗?为了修炼,我长期一个人在雪山之颠打坐,也用自己的皮肉喂过野鹰。说来好笑,那傻鹰把我当成了天葬的死者了,其实我只是冻僵了而已。说实话,那次幸亏是那鹰救了我,把我吊到了山下,不然,真的成了天葬了。”

他继续道:“其实,像你这样包裹在厚厚的雪团之中,是在极寒天气中最佳的求生方式。松散的雪是良好的棉被,能阻挡热量快速散去。而当时,我就是因为暴露在严寒之中才被冻僵。”

说着,他出手一掌,用掌风将那雪蛋击碎,另他奇怪的是,雪块纷飞之后,竟然什么都没有。

……

另一个因为智慧而开心的,当然是金刚。

他的前世在神界被封为勇气神,可是这一世,他因为“灵识”侧漏,一不小心成了北非一宗教的教主,拥有数万教徒,真是养尊处优,变得流连忘返,贪恋人间的繁华。

要知道,修仙一脉,重在苦修、清修,重在自然,重在怡养天性,而最忌讳的就是有贪念、贪恋。

所以,他今世变得胆子特小。因为他怕失去的东西太多――神力、教徒、财富……

他竟然随身携带着那重达两百斤的权杖――那柄镶珠嵌钻的纯金宝刀。

所以,他才会想起了打赌定胜负这样的主意。

而在打赌前,自己已经拿定了必胜之策。所以他信心十足。尤其是对付鸽子这种性格的没有战斗经验的毛头小子。

果然,他一招奏效。鸽子被他的“定法咒”定住法力。

鸽子本来也是稳操胜券,一个分身已经在神像前就位,只要那金币落地,他就赢了。

可是当那金币落地的时候,那分身消失了。

因为他的法力被定住了。

所以,不到最后一刻,谁也不知道鹿死谁手。

金刚并没封住鸽子的本体,只是让他不能施展法术而已。可是鸽子本体没动,因为他知道,自己就是努力向前奔跑,也是赢不了法力在身的金刚的。

所以,他没动。

他的表情之所以会凝固,是因为这是第二次栽在金刚的手里,他的“定法咒”手里。这让他不得不努力反思。

金刚满意地笑着,将手指伸向那神像。

然后,他的笑容也静止了。